后勤实业分公司机关服务部亮化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 | JZEG-FF-24-G1-W-0002901 | 采购经理 | 赵玉华-1773207025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2-04 06: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2-04 08: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B12 | 单圈单色线条灯 | 色温:黄色,控制方式为常亮,灯具材质为高强拉伸铝,功率12W | 200 | 支 | 2024-2-9 | ||
B12 | 电源线 | 3*2.5 | 180 | 米 | 2024-2-9 | ||
B12 | 低压线 | 2*2.5,220V | 180 | 米 | 2024-2-9 | ||
B12 | 开关电源 | 防水400W,24V | 8 | 台 | 2024-2-9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国家标准,产品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12个月,售后服务接受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出卖人按需方需求量发货。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运杂费,货物装卸及安装调试培训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损耗。 五、包装标准,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 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执行质量标准和确标书所规定的产品双方共同验收,异议自到货后30日内提出,由出卖人负责解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票据无误挂账后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付款,税率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八、担保方式:无。 九、违约责任:执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支付赔偿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出卖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标牌标识规范,资证齐全,并对产品违法所造成的处罚承担责任;2、供货厂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技术条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商务条款和物资(材料)明细、备注信息,以及上传相应企业资质(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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