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ZXJTZB2024-063 | ||
招标人 | 广西北投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范围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为合规建设该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除可行性研究外),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土建、安装等全部施工、检测、验收、保修;设备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关于承包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由招标人负责,否则不论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及附着物拆迁、本工程勘察设计、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6.1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 1:500;风机基础及箱变部分1:500;场内外道路1:1000;集电线路部分1:1000)、地勘、微观选址、设计及设计概算(含委托第三方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及报告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节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复;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工作。 2.6.2 风电场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锚栓、箱变、电缆、电线、升压站(站内所有设备)、 220kV 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场内通信系统设备、一体化电源系统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升压站内各类电缆及其附件、电缆防火封堵、开关站备用电源、照明、安装、系统集成,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集电线路、信号站及通信光缆、风机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外送线路及对侧站扩建以及二次部分的配套费用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采购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采购、催交、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展示>转发> 2.6.3 风电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各机位的道路,承包施工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因风电机组和塔筒设备运输引起道路破损的维护及维修等,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35kV场内集电线路及外送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操作平台、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以及需要配套的所有项目。220kV升压站中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等。 2.6.4 风电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含附件安装与调试)。220kv设备(主变、室内 GIS)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 屋内配电装置、svG 型无功补偿装置、箱变、场内集电线路、外送线路设备及其附件、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2.6.5 用林、用草、用地:发包人负责风电场建设及送出线路永久用地、长期租地(2年以上,不含2年) 有偿使用、植被恢复等税、费缴纳。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所有临时用地(2年及以下)租用费,承包人负责所有临时的用地用林用草征租审批、复垦、恢复、有偿使用及协助发包人永久用地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与国土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用地和协调青苗赔偿; 承包人负责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 负责发生的相关协调费用。承包人负责永久用林、用草、用地、临时用林、用草、用地批复、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合规手续的办理及土地复垦等办理并负责相关协调费用。本项目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砍伐占地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负责, 相关补偿票证最终交由发包人存档;施工和设备运输过程中对当地原有道路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养护及补偿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6.6 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食宿服务(包含风电机组调试用发电机、转运、材料及耗材等)。 2.6.7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试验和并网相关试验,接入电网侧变电站及送出线路所有工程联系协调地方供电局按照工期要求接入电网、并网试运行,与等保测评、调试、整体启动、240h考核、试运期间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并网验收及达标投产、向发包人移交档案资料,工程结算、工程审计、配合竣工决算等。负责在电网公司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用电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等并承担费用。 2.6.8 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环保、通讯、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协调办理、跨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和恢复,跨越水库以及通讯线路等安全通道及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穿)越如跨电网、铁路、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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